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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没有跟将领有关系的隋人就只能干一些小生意糊口。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说谎话的要点是什么?
准确的说,今天这顿羊肉汤面,也就方正,何远山,刘雄三个人吃到了,其余的人只有看的份。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笑着摇头道:“这样做,刚刚繁华起来的龟兹城将再一次变成荒城。”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行大权者需如怒海操舟,小心翼翼,操小权者当如旱地行舟,勇猛精进!
云初笑着点头称是。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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