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大夫眼中,乡村没有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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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西域人干别的事情差一些,但是,论到金匠手艺,确实值得一提。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龟兹!”
陶瓮里面的面已经没有了,云初就装了一大碗羊汤,放了满满一碗肉,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方正笑的更加厉害了,指着云初笑骂道:“你这个毛孩子知道个屁啊,老子的上官是张园,张园的上官是裴东风,裴东风的上官是曹继叔,曹继叔的上官就是太府寺的老大大司农郝处俊。”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一根面,就是一碗面,西北人常吃的拉条子就是这样,只要开始扯面了,速度就慢不下来。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裴东风笑道:“这些东西还不足以让你豁出命去办吗?”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云初见随从还从背包里拿出来了两件绣着五毒图案的肚兜,就红着脸夺过来,重新塞背包里。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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