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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环境没有太大的变化,人却多了起来,道路上满是驼队与成群的牛羊。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云初又拍掉塞来玛拿着木勺的手,用手叉子插了一块肚皮肉送进塞来玛的嘴巴。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这样的水奇寒无比!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说谎话的要点是什么?
所以,在云初大学毕业之后,这位老师提着一袋橘子,越过重重门禁,平生第一次敲开了老同学的家门之后,云初原本平凡的命运就发生了极为戏剧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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