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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跟别的牧人那样,摘下来直接塞嘴里。
云初问他借一把斧头,于是,他就借给了云初一柄宣花开山巨斧。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同时,老羊皮讲的故事也让人愉快不起来,毕竟,三年前,这座城里的人几乎死光了,如今在城里走来走去的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云初瞅瞅正在远处观望的葛萨璐的儿子勐撒卡,摇摇头道:“我现在挺好的,以后有自己的想法,倒是你,羯斯噶,你要小心,我听说比粟一直对他父亲婆润很不满,他可能不是婆润可汗选定的下一任可汗人选。”
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
“你知道要帮多少人写家书,你能忙的过来吗?”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羯斯噶应该不会出事。”
“你要走?去哪里呢?去找人贩子老羊皮给你寻找一个机会?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脑子是个好东西,一个一千三百多年以后的人跑到大唐永徽二年,为了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抛弃自己的脑子不用,偏偏要去跟人家比蛮力,这是何等愚蠢的行为啊。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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