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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对于挡箭这件事的可行性,云初极度怀疑,最后还是哈哈一笑了之。
“跑啊,自然要跑的,我是要等大唐折冲府的这些人扛不住之后大家一起跑路。这样路上还有照应。”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雕头上。
战时为兵,无战事则为农,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人们似乎已经习惯了。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有时候,回纥人也会把敌人切成片,用羊油细细的煎炸之后分给战死将士的家眷品尝,这也是有名头的,一般称之为——祭祀。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这东西很珍贵,整个部族,或者说方圆这么多的部族里,能编织出一条真正的好皮绳的人只有云初,只要是他编织出来的皮鞭,部族王廷的金匠们就会给皮鞭镶嵌上各种珍贵的宝石,再用黄金做吞口,以红宝石或者蓝宝石做手柄上的防滑点。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从那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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