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荣誉》:凡人小事 萤火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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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一直没有结婚的老师,在一个雷雨夜倒在下班途中被他的学生云初送去医院,足足住了一个月医院的老师,终于肯反省一下自己的一生。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只是,这样一个关中娃子为何会出现在这穷边僻壤呢?莫非是偷偷跑出来寻找在边军服役的父兄的?
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何远山第一瞬间就给云初的行为下了定义。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自己突兀地变成婴儿出现在大地之子雕塑脚下这种事情,即便是说出来都没有人相信,更不要说当塞来玛贼一样地抱起自己揣进怀里的时候,那个巨大的大地之子雕像就平白无故地消失掉了。
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雪水冰寒刺骨,对身体不利,以后要是困倦了,还是洗热水澡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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