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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这一次,他不管了。
骆驼是云初见识过的牲畜中最臭的一种,那种味道很难形容,假如将一泡稀屎撒上孜然,再添加一些松香最后放在太阳下曝晒,或许就能调和出骆驼身上的味道了。
如果是在找不到柴火的草原上,云初还是能理解的,但是,这里是天山脚下,柴火并不是找不到。
帐篷里的火塘火光熊熊,即便是如此,塞来玛跟娜哈两人依旧冷得瑟瑟发抖,单薄的牛皮帐篷根本就抵挡不住外边的寒气。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所以,在大唐当商贾,实在是一件堪称破釜沉舟的猛事,是要赌上子孙后代前途的。
这些人才离开,云初的邻居们就从各个帐篷里呼天抢地的跑出来,直奔营地西边的那条大沟。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塞来玛抱着娜哈沉沉入睡,云初瞪着眼睛瞅着天山上的明月睡不着。
“眼睛里进沙子了。”
长须壶正何远山笑道:“既然方正说他一嘴的关中话,关中那么大,如何就肯定他是长安人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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