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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喃喃自语着走进了大关令的官衙。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在我过去的生命中,我领悟出来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好地活着,尽量不要让别的杂事影响我过自己想要过得生活。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来到云初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半天,又拿起云初的手上下打量,发现虎口上有一层茧子,这是云初勤恳练刀留下的痕迹。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能使用大权力没有什么稀奇的,重要的是,如何能把最小的权力运用到极致。
三十岁就有白发,对于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很常见,给人家当爷爷的也不罕见,不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三十岁的人还自称是一个宝宝。
原本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刘雄被突然来临的向前的力道闪了一下,忍不住向前跨走两步,才把这股力气给抵消掉。
“你为何不赌?”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云初觉得自己的心早就变得跟石头一样坚硬,没想到,在何远山举着铜锤把那七个孩子的脑袋敲碎的那一瞬间,他的心还是剧烈的跳动了几下。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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