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莱:第一个重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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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就像眼前这一锅汤饼?”
云初驱马追上老羊皮忍不住问道。
裴东风仰天大笑,最后再一次将目光落在云初脸上道:“现在还来得及。”
六月初的龟兹城外,麦苗已经长起来,从城下一直延伸到大地的尽头。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云初探手捉住金砂,在手里掂量一下,袋子里的金砂应该有七八两。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龟兹距离云初所在的地方不过一百八十里地。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龟兹这里的雪山水冰凉刺骨……
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两个人走了两天才看到地平线上的龟兹城,至于背后的天山雪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区区一百八十里的距离不足以让它有什么变化。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