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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裴东风爵爷呢?”
云初点燃了木炭,将塞来玛跟娜哈穿在红柳树枝上的羊肉串均匀的地在炭火周边,等着被烤熟。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方正往嘴里丢了一根醋芹咬的咯吱咯吱的道:“老子有那么多的好姐夫,结果,还不是仅仅因为跟人家在田地上有了一点纠纷,褚遂良这个狼日下的就不肯放过我,好好地高陵县丞就变成了他娘的大关令。
风吹得人很舒服,云初就睁开了眼睛,然后,他就看到了老羊皮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正在专注的看着他。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戏文里跟老婆恩恩爱爱,举案齐眉,温柔和煦的书生在这个环境里,估计活不过三天。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那是坎儿井里流出来的水,如果你认为坎儿井也是地道的话,它就是。”
天气的剧烈变化,对于肺部有病的人来说非常地不友好,大阿波葛萨璐开始剧烈地咳嗽,等到天快亮的时候,再也无法咳嗽出声,一张脸涨得通红,粗壮的双手不断地撕扯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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