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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目标是哪里?”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羯斯噶虽然不知道云初说了一些什么,却听得清清楚楚,这就是标准的唐人的话,他当初以仆从军的身份追随唐军与薛延陀人作战的时候,听过这种话。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少年人,就该有少年人的模样。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云初实在没有面对一群大唐土著裸男说话的勇气,借口看行军灶烧好了没有,快速与这群野人拉开了距离。
在这一点上,古今没有什么差别,官府首先是官吏们的府门,然后才是全天下的人的。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杀人这种事情是没有办法用优雅来描绘的,不管你怎么杀,人死掉之后必定会有戾气,只要沾染了戾气,就跟优雅二字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云初啊,你一定要娶很多很多的美人,生很多很多的孩子,过最好,最好的日子,吃最好最好的食物,穿最好最好的衣裳。”
云初的表情变得痛苦起来似乎陷入了梦魇一般。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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