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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说完就抱着云初的肩膀道:“以后哥哥下半辈子是吃奴隶食,还是君子食,就全仰仗兄弟你了。

今天不一样。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而羯斯噶在很长时间内,都是云初试药的对象,这就导致羯斯噶一生艰难,身上有时候会长泡,有时候会溃烂,有时候会呼吸困难。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因为目的不同的原因,帮助虽然表面上不接受,却从内心里感激这些人,但凡有人像你释放善意,就一定要赶紧兜住,这种机会非常的珍贵,这一点云初心里如同明镜一般,更何况,这种珍贵的情愫从来都不分阶级。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云初当然没有磕头致谢,他看着裴东风的眼睛道:“我没打算用命去换一袭青衫,青衫这东西活人穿上才有意义,死掉之后,穿什么衣服都是白搭。”

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集体的好与坏跟这个集体的最高长官的好坏有关。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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