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枫:“回来的女儿”是个心中有爱的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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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每当有外地来的猛士敲响了铁笼旁边的铁钟,石国王庭就会派出一位勇猛的甲士进入战笼。

老羊皮对长安的狂热感染了云初,他一个胡人都把长安当成自己的归宿地,没道理自己这个纯正的长安人要把一生的时光丢在西域。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云初同样瞅了一眼葛萨璐,小声道:“您放心,以后不会再起冲突了。”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不仅仅有滚烫的蒲公英茶喝,还有按摩肩膀的服务,只不过,塞来玛媚眼如丝的服侍羯斯噶,娜哈则胡乱在哥哥肩头乱捏。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云初微微一笑。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云初认为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因为那些亲眼看着亲人族人被唐人强迫胡人们给切碎,那些孩子本来很恐惧,到了后来,他们居然神奇的不再害怕,虽然被绑在柱子上,一个个却死死地盯着站在高处的何远山,云初等人,目光很可怕。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你不准备跑路吗?”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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