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的刀郎新歌,是“复仇爽文”就能概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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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没有睡,侯三烧好了热水,他匆匆的洗掉了一身的汗水,点亮矮几上的油灯,准备把自己没有看完的文书继续看完。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方正叹口气道:“突厥人来了,胡人来了,他们可不管什么官府跟府兵的差别,只要能弄死一个唐人,就是人家的胜利。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还有,上一任大阿波米思拉看你长得好看,调笑着说要把你献给可汗当娈童,一定能获得可汗的喜爱。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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