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马兴瑞走遍南疆五地州,背后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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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云初面露痛苦之色,半晌,还是摇了摇头。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知道了商州府兵跟家人交往的方式,也就基本上明白了此时关中的人情风俗,不至于回到关中之后露怯。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方正看来,这是云初的细致之处,却不知在云初这里,这些文书是他重新认识大唐,了解大唐的最好的课本。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方正点点头道:“是啊,人去当劳工修城,修城门,带来的牲畜,粮食,会被就地征收,充当军粮。”
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唐人商贾们很想跟云初主动打招呼,却因为摸不清他的身份,而踌躇不前,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皂衣的商贾而已。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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