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辙南辕”的隔壁 是贴地飞行的“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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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给娜哈做饭的时候,云初开始怀念侯三,不管这人是不是二五仔,好用是真的好用。
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胖子见云初反应不大,喝一口凉水,又试探着问。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侯三是在伺候云初洗澡,方正几个人明明也在洗澡,不管自己洗的如何,却在偷窥云初洗澡。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塞来玛想说话,不等她多说,羯斯噶就抱着哭嚎的娜哈拖着塞来玛朝他的帐篷走了。
虽然这东西的卖相不如羊肉汤面,谷物的清香再加上味道浓烈的羊汤,混合之后,再用一把葱花调和一下,依旧让这些人吃的不亦乐乎。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羯斯噶非常兴奋,见到塞来玛跟娜哈就把她们母女紧紧地抱在怀里,嘴巴雨点般的落在娜哈的小脸上,惹得娜哈左躲右闪的。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老羊皮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据他说,他追随玄奘和尚十七年,也保护了玄奘十七年。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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