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猷君:“赌王之子”的电竞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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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自从大唐开国以来,出现的所有谋反事件,包括太宗皇帝发动的玄武门之变,中间都有部曲的影子。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又捏开他的嘴巴,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
老羊皮盯着云初看了一会,丢出来一小袋金砂给他,摆摆手道:“既然你这么有信心,那就去做吧。”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在他没有办法自证自己是唐人的情况下,他今天,准备把有困难找官府的精神发挥到极致,让官府利用手头的已知条件来证明出——他就是一个纯正的不能再纯正的唐人。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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