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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唐人很喜欢战马,但是呢,龟兹镇唐军的战马太多了,所以,会把一些他们看不上的战马留给帮忙作战的回纥人。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云初抱住塞来玛的肩头低声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但是呢,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在云初洗澡的时候,这家伙不论是帮云初用草木灰清洗长头发,还是在云初的指挥下用一块粗麻布搓背,都做的很到位,尤其是这个家伙居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些野薄荷草,用这东西擦拭过身体之后,凉丝丝的,暑气全消。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云初想笑,他极力的忍耐住了,因为院子里的其他人没有一个脸上有嘲笑意味的。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大户人家才这么干!”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不论是金壶还是金杯子外面都鎏上了厚厚一层锡,手艺漂亮的没话说,一看就是龟兹城里最好的金匠的作品。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