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刮刮乐到办公室种香蕉,年轻人宠起了“情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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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云初从中午时分,一直忙碌到暮食之时,一口气写了十几封信,虽然当事人要说的话很简练,云初还是给他尽量的美化了一下,要不然,一上来连爹娘都不问候,直接赤裸裸的说家里的钱给我留着,不能给兄弟花掉,我老婆如果没有偷人,就可以留家里,偷人了,留下儿子,休掉老婆。老婆,我们分别的时候日夜敦伦,你到底怀孕没有?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男半女……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扁嘴鱼的鱼刺不少,云初一直在给娜哈剥鱼吃,她吃的很香,很贪婪,塞来玛却似乎没有什么胃口,有一口没一口的咬着鱼。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中最不像少年人的一个人。”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老天的安排有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贴心。
云初是沿着水渠走的,走了不长时间,他就再一次看到了侯三,他的尸体被一根倾倒的粗树枝给拦住了,身体沉没在水下,脑袋露在外边,可能是因为水很冰冷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你这样每天都把自己关在衙门里,一点不像是一个少年人。”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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