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第一城开局,“核心枢纽”之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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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远山的铜锤威力十足,一锤子下去,挡在他前边的突厥人就歪着脖子嗬嗬的叫唤着向一边倾倒,云初趁机一刀砍在胡人的脖子上,让他减少很多的痛苦。
这一套仪式其实是从突厥人那里学来的,铁勒人拿来就用的心态还是很不错的。
比如——吃旱獭!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就像你的名字,我本来叫你提拉斯的,希望你能跟雄鹰一样强大,并且用这个名字叫了你两年,结果,你两岁的时候就告诉我,你叫云初。”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羯斯噶摇摇头道:“是卡索恩告诉我的,要我晚上做好准备,一旦乱起,就趁机杀光葛璐萨的儿子们。”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把东西放在最外边的一棵大桑树下安顿好,云初铺开纸张,背靠清凉的渠水,就让侯三去军营那边贴告示。
云初羡慕的看着何远山他们一群人道:“做弟弟的在这里恭贺诸位哥哥前程远大,小弟我就算了,膝盖要是弯下去,以后就无颜见诸位亲友了。”
目送侯三幸福的进入了坎儿井地道,云初没有犹豫,拨转马头,用了很短的时间就重新回到了桑林地。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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