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食堂,进入“冰火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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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熙熙攘攘的龟兹集市上,云初看着头顶炽热的太阳,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终于有了一块可以让自己容身的地方。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最后,一人端着一碗说不上酸甜味道的绿蚁酒帮助云初考虑如何落户才能把这件事的利益做到最大化。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最近,老羊皮应该忍耐不住了,事实上,三年前,老羊皮就希望云初跟他走。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尽管我养育了你十三年,却从来都不明白你是一个怎样的人。
就今日这锅汤饼,食材其实一点都不差,不论是麦面,还是羊肉,都是云某往日求之不得的食物,只是此等上好食材抵辱于奴隶人之手,可惜了。”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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