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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既然没有可能,那么,他只剩下因呼吸肌痉挛而窒息这一条路可走了。
没错,准确地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帐篷里的人都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包括塞来玛跟娜哈。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塞来玛不止一次的面带桃红,气喘吁吁地从荒草堆里跑出来模样被云初见过,再等一会,羯斯噶就会一边系腰带一边从同一片荒草堆里出来。
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是一个穿着一件青绿色官袍且留着短髯的中年胖子。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你哭什么?”
他蹲下来的时候就显得更加瘦小了,为了礼貌,云初只好一屁股坐在地上,这才可以平视老羊皮的眼睛。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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