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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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第二天,天山掉下来的不是雪,也不是雨水,更不是冰雹,而是冰水混合物,落在温暖的手掌上就立刻化成了水。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云初心不在焉地道:“你只要确定进羯斯噶的帐篷就好,其余的事情我来做。”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这个过程弄完了,他们就把死去的两个人的尸体连同他们的衣服跟马鞍子放在火上烧。
另一个就是去石国参加战笼遴选,当了马贼固然是九死一生的事情,而参加战笼遴选,则是十死无生的选择。
当时如果不是羯斯噶拦住,云初甚至会杀了葛萨璐的儿子。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一个何远山跪下去了,刘雄等人的膝盖也变得很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跪在裴东风脚下嚷嚷着要拿命去报效爵爷的提携之恩。
“你从来没有欺负过大尾巴羊?”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云初当然知道她想说什么话!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按照塞人的习俗,云初已经十三岁了,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他们居住的这个帐篷的主人。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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