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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皱着眉头看着方正垃圾堆一般的文牍跟文书,叹口气道:“太乱了,这是对文字的不敬,也是对职事的不敬。”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云初懒懒的道:“我还请你们几个人吃饭呢。”
这件衣衫对于这个胖子来说肥瘦不合体,长短却合适,这只能说明这件官服送来的时候这个家伙长胖了。
方正对云初的工作很满意,因为他现在工作起来,觉得非常的顺利,简便,只要他想要的文书,头一天安顿给云初,第二天,他就能在案头看到自己所需的东西,不仅仅是正本文书,就连写回帖时需要借鉴的文书,也在手边,如果还有遗漏,云初还会在一边小声提醒。
自己带着塞来玛跟娜哈从龟兹回归长安?
对于他追随玄奘去天竺的事情,云初表示保留意见,但是呢,就是从他口中,云初第一次用高空俯视的方式了解了西域这片广袤的大地。
所以,他背着手跟在牛一样好用的侯三身后,进入了桑林地的浓阴里。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嗷嗷——”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衙门里已经没有什么事情了,云初就让侯三扛着矮几背着蒲团,他自己拿着笔墨纸砚,回到了居住的地方。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云初向后踉跄几步,才站稳了身体,老羊皮披上他的黑羊皮大氅,缓缓地从云初身边走过,还低声对他道:“你走不了了,阿史那特鲁的骑兵已经从四面八方过来了,你很快就会看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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