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不如打电话》程璐赵晓卉疏解打工人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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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侯三手里握着金沙一脸的惊喜,连忙道:“我本就是别人抛弃的家奴,说我是奴隶人一点错都没有。”
然后,在方正等人惊诧的眼神中,云初的两只手不断地抖动,奇怪的是那一团面竟然乖乖地被扯成一根细面。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从桌子上的牛肉块上撕下来几条牛肉,撕成牛肉丝,拍上两颗蒜,放好青葱,最后用西域特有的胡麻油烧热之后泼一下,这样的一盘子醋芹应该有资格上皇帝的餐桌,毕竟,太宗皇帝行述中曾经明确记载,他以后的皇帝每年只有三次吃牛肉的机会。
天山五月份的天气简直就是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刚刚还艳阳高照呢,随着一片乌云压过来,雪花就从天上掉下来了。
随从随便的拱手道:“张安,乃是大关令座下的掌固。”
见所有人都在看自己,云初就关闭了自己的嗅觉,味觉,视觉,开始吃饭。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流,氓,庶,盗,匪,贼,行商,巨贾你是哪一种?”
至于男人——不是黄土埋掉了,就是被贫困的土匪,山贼们放锅里煮了……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嗷嗷——”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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