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我国北方还有可能看到极光,但绿色的更难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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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云初蹲在水边洗洗手,在身上擦干之后,就重新钻进了密道,还顺手关上了密道的大门。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听了老羊皮对大隋的歌颂后,云初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心神,这个时候,万万不敢流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天没有黑的时候,云初已经垒好了一个行军灶,因为火道的设计比较合理,这个灶台上有三个火眼。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目的又是什么呢?”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人人都在赞颂勐撒卡的忠诚,宁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也要追随他的父亲去天国侍奉腾格尔。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云初犹豫良久,最终还是走进了衙门,果然,方正倒在一张羊毛毡子上,一条腿软软的耷拉在边上,正由一名带着白帽子的军医给他治疗。
我是说,比粟特勤会不会支持你当我们这两百帐回纥人的大阿波?”
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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