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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看到这里的时候,云初就忍不住拍拍自己的脑袋,自己装样子都能装到最适合自己起家的部门,运气实在是好的没办法形容。
羯斯噶端起木碗喝了一口苦涩的蒲公英茶低声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事情,今晚……”
你最亲的亲人可能都是自己杀害的众生!你最恨的人可能是自己的父母、子女!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要知道,每一个部族的人口其实都是恒定的,这样的话才能与牧场相匹配,与牛羊数量匹配。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妈妈,哥哥,帐篷着火了。”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我住进来了,你住哪里?哦,你可以住我的大帐篷!”羯斯噶很快就找到了信心源头。
把塞来玛看的比生命还重要,这不是羯斯噶口头上的说辞,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回纥人说自己是狼的子孙,所以,塞人现在也开始说自己是狼的子孙了。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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