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不到7点,京承高速出京4公里路开车至少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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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小小瘦弱的身躯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将云初推了出去。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孩子,那不是战场,只是一个考验你的场所,顺便告诉你一句话,阿史那特鲁之所以会选定龟兹城作为此次作战的目标,是因为他听了我的话。”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目标是哪里?”
“好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小后生了。”一阵唐音突兀的钻进了云初的耳朵。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有些文书被潮气侵染的已经结成一团了,字迹也模糊不清,按照方正的说法这些文书早就该销毁了。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如果有一个部族的女人都给你生孩子……”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他还是想为这个人的气度喝一声彩。
“你会从这东西上找到勇气。”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坐在骆驼背上的缠着大头巾的胡人没有催促他,而是在安静的等待。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不过,这样的诘问大概率不会出现,一个突兀的出现的少年人,应该不值得他们投入这么多的精力。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