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将七赴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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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这种假设云初都懒得想,这一路上的强盗,马贼以及平时是牧人,遇见云初这种零散旅客就变成强盗的族群要是少于三千股,云初就当这个天下已经完全太平了。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这是比粟特勤告诉你的?”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他对于回纥人很难生出同理心,这不是因为他薄凉,而是因为回纥人自己都没有培育出这种伟大的情感。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你先把我是不是唐人的问题弄清楚!这样安排实在是太儿戏了。”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如果云初变成了一个真正的铁勒人,那么,塞来玛都会变成云初的妻子……不论云初是不是塞来玛所生!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你要做什么?”塞来玛大急。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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