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美媒曝光了一个让以军极其尴尬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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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只是将一套漂亮的金壶,金杯弄成锡的,多少有些锦衣夜行的味道。
他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邪恶。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放心吧,会抹平的。”
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
“都护府户曹裴东风。”
刘雄出身低位,连番苦战之下才给自己弄了一个队正的差事,想要再进一步,天知道还能不能从战场上活着下来,就算活着下来了,也未必能捞到军功,现在有爵爷一句话,就能把所有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为什么不赌一把呢?”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只要开始吃饭,塞来玛就会忘记她还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一直没有结婚的老师,在一个雷雨夜倒在下班途中被他的学生云初送去医院,足足住了一个月医院的老师,终于肯反省一下自己的一生。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云初的瞳孔忍不住收缩一下,马上又平复了自己的心境笑道:“为什么是我呢?”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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