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活成一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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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自己的存在已经给塞来玛制造了很多的麻烦,为了云初,塞来玛把进入羯斯噶帐篷的事情整整推迟了六年。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一个衙门的外观如何,与这个衙门的权力大小一点关系都没有。

一道鞭影突兀的出现在云初的视角里,他一个倒栽葱就从马背上滑下去了,鞭子带着尖利的破风声从马背上掠过又悄无声息的回到老羊皮宽大的羊皮袄袖子里。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白羊部的男人们都喜欢塞来玛,真正愿意靠近塞来玛,能跟她相爱的人只有羯斯噶。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方正放下水罐子道:“我有一个姐夫。”

“唐人的崽子不会落在塞人窝里,就像老虎崽子不会在狗窝里。”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他实在是想不通,以老羊皮的睿智,他竟然会对唐人的一切崇拜到这种地步。

云初随即坐定,不再有坐卧不安的意思了。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第三天的时候,方正果真被送到西州养伤去了,只是受伤的原因变了一点点,文书上说是在召集民夫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的,龟兹这里没有好的医生,需要送到西州养伤。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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