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集来华的欧美政要,都谈到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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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锅里的羊肉已经煮的软烂,云初捞出煮好的羊肉放在一边晾凉,把骨头全部剃掉,又把肉切成片,让清亮亮的羊汤继续沸腾。
至于鼻青脸肿的云初跟鼻血长流的羯斯噶的惨状,她们母女两是看不见的。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石先生,你也该这样想,把你不多的日子尽量的过好,过的可以在临死前露出笑容才行。”
“如果我没有经受住考验被人弄死了,你会不会救我?”
他有旱獭朋友,有狼朋友,有羊朋友,甚至还有一匹老的快要走不动路的马朋友,就是没有一个回纥朋友。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老羊皮猴子一般的圆眼睛慢慢有了一些雾气,看得出来,他这个时候非常的伤感。
“您是怎么办到的呢?”云初瞅着塞来玛跟娜哈两人愉快地切割羊腿,心情也变得很好。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云初随随便便应付一下娜哈,又对塞来玛道:“这些天你就住在我屋子里。”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云初摇摇头,依旧很茫然。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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