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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因此,他只是愣愣得瞅着方正。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方正痛的脸色煞白,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就着酒瓶咕咚咕咚一气喝了半瓶,这才抱着酒瓶对云初道:“你是不是特别看不起我?”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给你两天的时间,成为这家食肆的伙计。”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随后回来的塞来玛似乎也非常的高兴,她之所以比娜哈回来的还要晚,是因为她驱赶着一群羊。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云初点点头,被唐军攻破的城池,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城破之后被屠城,几乎是他们在西域的一个行为习惯。
云初转身就对给羯斯噶捏肩膀的塞来玛道:“收拾好皮子,我今晚带你们去熏旱獭。”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对于掌固的回答云初很满意,从他的谈话中至少流露出来一个很明显的意思——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尽管只是一个小人物。”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