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又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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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受到了玄奘的蛊惑,现在的老羊皮是一位大唐长安的狂信徒,他执着的认为自己哪怕是爬也应该爬到长安城去,最后幸福的死在那座光辉的,光荣的,光明的城市里。
云初弯腰致谢道:“羯斯噶,谢谢你给我准备的这些东西。”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羯斯噶摇头道:“你不会说唐人的话,他们不会承认你是唐人的。”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可以这样说,每一个塞人美女都是属于可汗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他的族人们,宁愿去跟大尾巴羊恩爱,也不肯去找部族里那些干巴柴火妞。
直到云初看到一块破败的木板上用各种语言书写着——靠近军寨者死几个字的时候,才真切的感受到了唐人的威严。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英雄就该干点英雄才需要干的事情,哪怕最后被人砍了脑袋,也是值得的。
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阻碍,最大的阻碍来自于羯斯噶,这个已经喜欢了塞来玛很多年的男人,他离不开塞来玛,同样的,塞来玛也离不开他。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僧人又问道:燃灯佛哪里去了?
塞来玛就着木碗喝了一口野菜汤,瞅着云初的眼睛道:“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眯缝着眼睛瞅瞅拴在柱子上的枣红马,云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云初弄一根柔软的桑树枝条,把头部打毛,蘸上一点盐巴开始清洁牙齿的时候,毫无意外的再一次引来了围观。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府兵们自然是商州折冲府校尉丁大有说了算,其余的统统归我们统管,还特意给了我一队府兵。”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云初点点头道:“姐夫遍天下确实很厉害。”
他们以后再也不能欺负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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