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穿丑衣服的年轻人,真的啥也不在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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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白米饭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加猪油,酱油搅拌后一大口,一大口的吃,更可以加上糖香香甜甜的吃,讲究一些的可以来一碗红烧肉配着吃,再讲究一些的可以浇上红烧鱼的汤汁,至于将佛跳墙浓稠的黏嘴的汤汁跟白米饭搅拌在一起后……那滋味,会让人觉得不负此生。
“我该如何回报你的付出呢?”
塞来玛疑惑地在云初胸口拍拍,又朝他的腿中间看了一眼,立刻变得忧郁了。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对于刚刚升官发财的羯斯噶对他的态度,云初还是接受的。
随从随便的拱手道:“张安,乃是大关令座下的掌固。”
唐人的官衙自然也是夯土房子,进去之后才发现这种狭**仄的房子其实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在烈日下比较凉快。
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这让塞来玛非常的愤怒,不止一次的向那些女人发起攻击,有时候是丢石头,有时候是丢纺锤,更多的时候是吐口水跟咒骂。
这种感觉很不对劲!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娜哈对于父母的离开毫不在意,还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鬼脸,就继续抓着云初的蹼头骑马。
云初举着大斧开干。
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贞观十四年的时候,侯大将军远征高昌,随军的民夫大多来自陇右道,也有一部分来自于两个附郭县,长安,万年两县的罪人。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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