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被与瑞士弄混,瑞典旅游局发广告:我们不是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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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往墙上贴的时候,要大小一致,整齐好看。
好事做多了之后,就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坏。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整理好的文书放在方正的案几上,大关令挨个翻开看了一眼,就写了回帖,云初将回帖夹在文书里,放回它该去的书架。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云初点头道:“好,我们一言为定。”
云初阴沉着脸,没有起身,抬头看看勐撒卡紫青色的嘴唇,就把剩下的羊肉串都递给了这位嘴唇已经出现紫绀症状的乌头碱重度中毒患者。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龟兹这种西域中心的商业城市,每日交易的牛马羊骆驼不计其数,各种粮秣,物资堆积如山的,不知是那个脑残居然在这种占领区只征收入市税,就是人家进入市场的时候征收一点入门费。
“呜——”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云初跟塞来玛简单收拾一下就准备回去了。
所幸,听懂这些语言对云初来说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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