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鲶鱼”事件,捕捞后还要有“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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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二十年中,他的办公桌都没有更换过,更不要说职务了。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塞来玛就是经历过这一过程的美人,在可汗的帐篷里过了十年之后,因为年纪大了,再加上有云初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明显不是可汗儿子的人,她就被驱赶出来,成了一个普通的牧女。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最后,只能当隐士高人。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嗷嗷——”
饥饿的牛羊在外边哞哞,咩咩的叫唤着,一刻都不得消停。
这一次,云初是真的呆滞住了。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说起来很惨,回纥人游牧了好多好多年,却连编织牛皮绳这样的事情都做不好。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云初放下手中吃了一半的鱼笑嘻嘻的对塞来玛道:“我是你的儿子,不是魔鬼,更不是魔鬼的儿子。
一个成熟的美丽的女人,在白羊部这个弥漫着浓烈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的部族里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日子天知道有多难。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云初朝何远山拱手道:“壶正说的极是,纳山川大地之精为一锅羹,食之不能肋生双翅登临仙境,五谷杂粮虽然普通,却是君子之食,而后有微言大义直通天际,响彻云霄。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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