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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娜哈炮弹一般的冲进云初的怀里,同时还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而最最让云初家与别的牧人家拉开距离的是吃食!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唐人的身份虽然还没有获得确认,在云初看来,这件事已经基本上不再影响他了。
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
“云初你把这身衣衫换掉吧!”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只是这种人在军队中分配的极为不均匀,其中,专门为折冲府校尉服务的读书人就占了其中的七八成。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
一个人的能力有多强,那么他餐桌上的东西的种类就会更加的丰富。
老羊皮翻了一个白眼,就懒洋洋的离开那张胡床,胡姬用力推开胡床,云初就把袍子下摆掖在腰带上,一步步地下了地道。
可就是这两样声音,给了云初极大的安全感……在白羊部睡觉的时候,他永远是趴着睡,只要听到任何不对劲的声响,他都会蹿出去。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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