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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何远山一口气喝掉了一壶酒,把酒壶还给云初,在他肩膀上拍拍道:“这座城是属于死人的城,你这种活人如果能不进来,就不要进来。”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这简直就是一件天理难容的事情,更是官府不作为的铁证!(要知道,在后世,一个小破作家写个破书,卖点破版权,都会被征收四成的税,次年六月三十日之前还他娘的要补税……没天理啊。)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斧柄足足有两米长,斧脑位置还突兀的冒出来一柄一尺长的尖刺锈迹斑斑的。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等最后一声悠长的惨叫声结束之后,集市街上已经堪称血流漂杵了。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云初苦笑道:“大唐废弃龟兹城已经有四年时光了,在这四年中,龟兹城其实是属于那些胡人的,他们不信任咱们,在城里开凿地道有什么稀奇的,再说了,这里的土地很适合修建地道啊。”
“这里的人也养蚕吗?”
“我没有钱……”
何远山大笑道:“你不会真的是为了我们的同袍之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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