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事》专心搞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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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尤其是云初烧的旱獭,早就被有幸品尝过的牧人们赞颂为只有神才配享用的美食。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云初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唐人与隋人是死敌。”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虽然很冒险,从收益上来讲,应该是最快的。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这些罪人中有一些是主动要求随军来到西域,愿意用一生在西域服役求得家人得到赦免。
“这是比粟特勤告诉你的?”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这是一个将要出一个英雄的局面。
让一个好好的武士,倒在自己的粪便堆里差一点死去,也让一个强壮的武士变得跟烂泥一样,谁都能过去欺负他一下。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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