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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糙的胖子看看周围看热闹的一圈人眉头也皱了起来,对跟在身后的两个穿着皮甲的护卫道:“带回衙门。”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青狼在天山一带还是很有名的,他本身就是一支马贼团的首领。
弯刀砍在甲胄上,最多迸发出一溜火星,而唐刀砍在突厥人的身上,往往就会造成非常恐怖的伤口。
塞来玛想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在这个小小的部落里已经算不上什么秘密了。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主人,他不会回来了,唐人都是没良心的人。”跪坐在老羊皮身后的一个壮汉低声道。
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管他呢,只要武侯他老人家满意,龟兹就算毁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知道了商州府兵跟家人交往的方式,也就基本上明白了此时关中的人情风俗,不至于回到关中之后露怯。
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下过死力气的人,身上的伤痕不少,大多是这几年的新伤,两条腿已经微微有了罗圈状,这该是骑牲口骑出来的毛病,可见这小子的骑术应该不错,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沾染上回纥人在马上胡乱转圈的恶习……”
为了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整理出来,云初毫不留情的拒绝了方正等人想吃君子食的要求。
老狼吃完了带着鱼鳞的鱼皮,就把目光放在被篝火烤的吱吱作响的烤鱼上。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这或许就是这片大地上最大的一片人为景观,至于残破的龟兹城在这么大的一片麦田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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