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方舱变身保租房:拎包入住,月租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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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胖子摆摆手,两个随从立刻提着云初所有的行李进到了屋子,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认真来讲,老羊皮其实就是云初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位领路人。
同样的一群人,可以是坏人,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变成好人。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如此漫长的时光,没有给让他学会仁爱,只是让他从一个婴儿角度看够了这个世界的丑恶。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我很担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起冲突。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本来已经跑了,后来又回来了。”
云初惊讶于胡人的礼貌,很快就发现,这些在戈壁沙漠里经常扮演强盗的驼队尊敬的并不是他,而是他刚刚换上的这套唐人衣衫。
羯斯噶神色难明的瞅着云初低声道:“你果然要去找唐人。”
“记得先去水渠边上洗个澡……好好洗,把你黑油油的脖子洗干净!
我本来衡量了一下活得时间长,跟活得舒心却时间短,最后,还是觉得人活着开心是最重要的。”
何远山皱眉道:“你要这么多人做什么?”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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