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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十一岁的时候之所以会跟那头疯狂的盘羊较力,完全是为了不让葛萨璐带走已经有了美人模样的娜哈。
枣红马是一匹很不错的战马,骑在它的背上很是平稳,老羊皮坐在高大的骆驼背上,时不时地回头看看云初,看一次就忍不住笑一次。
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整个斧头足足有二十几斤重,而且重心太靠前,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
“你是我见过的少年人中最具有智慧的一个,赶紧离开这个主动会让你污秽一生的泥沼地,我将追随,帮助你,成就乌古斯王一样的伟大功绩。”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好在,这种天气一般不会维持太久,毕竟,已经是五月天了,太阳会回来的。
“西域太大了,阿史那贺鲁又远在庭州,大军越过一千五百里的路去攻伐,代价太大了。
但是,唯独云初家没有这个好伙伴,不论是塞来玛,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虱子这种肥硕的好伙伴!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这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估计也是石国国王招募勇士的一个策略,自家甲士的武力越来越高,能战胜自家甲士的武者的武力也必然是越来越高,最后,达到一个临界点,比如现在,已经很久没有人能挑战成功了。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裴东风回头看一眼悄无声息的房间,点点头道:“嗯,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当是方正出的主意。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可是,十三岁的回纥人已经是男子汉了,可以找女人,可以打仗,可以放牧,可以有自己的帐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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