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山爱逗团采风之旅收官 拓宽文化交融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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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云初摇摇头道:“唐人经商自然是有优待的,可以按照国内商税执行,可是呢,那些来经商的胡人呢?”
云初用手抚摸了一下破败的城墙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的大军才重新在城外修建军寨的?”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云初也不肯多说话,就这样默默地随着老羊皮的队伍走过七八个部族之后,队伍中的女人就没有了,男人却多了五六个。
所以,死守龟兹就是重中之重。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等这个猴子一样的老家伙脱掉羊皮大氅之后,云初惊讶的发现,这只老猴子的里面居然穿着一套丝绸制作的长衫,尤其是胡姬在他头发稀疏的脑袋上开始缠绕纱网,先把他裸露在外的头皮遮住,再把一顶硬幞头戴在他的头上,脑袋后边还有两条飘带,稍微摇晃一下,飘带就像蛇一样扭动,看起来……更像一只猴子了。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不知道!”
米满就站在帐篷边上,羡慕的看着云初骑着马从他帐篷前边走过,看得出来,他好几次都想跟上来,最后,不知为什么,还是安静的背靠着帐篷坐了下来。
老羊皮眼中的雾气与伤感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立刻就消失了,那双眼睛变得如同鹰隼一般犀利,死死地盯着云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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