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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羯斯噶纳闷的道:“晚上去熏旱獭?”
就连语言都是杂乱无章的,有突厥人,有回纥人,有塞人,有粟特人,甚至还有用怪异腔调说话的唐人。
等了片刻,才要灌水,他的心却剧烈的疼痛起来,一截雪亮的刀尖从他胸口突兀的钻出来,并有一串血珠子顺着刀尖快速的流淌进清水里,来不及染红渠水,就被更多的清水给冲刷的干干净净。
所以,每年都有很多回纥女子主动走进狼群,希望能被狼王看上……
等人跟物品都化成灰之后,就用羊皮口袋把两堆骨灰装起来挂在帐篷里,等今年新生的野草变得枯黄之后再找个地方挖个坑埋掉。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背包里的毛笔秃的厉害,小小的石头砚台上一点干墨都没有,一张被折叠出痕迹的纸张被装在一个小小的牛皮筒子里,打开一看,上面抄录着一段孔夫子的微言大义。
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
梁建方没有来,裴东风却来了。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龟兹城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城外的这座军寨周围却安静的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
云初听得愣住了,马上就醒悟过来,对塞来玛道:“塞来玛,你真地要进羯斯噶的帐篷吗?”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云初回头看看时时刻刻注视着汤锅的门子,马夫,更夫点头道:“确实如此。”
“看起来,你应该有一个不错的师傅。”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云初,我觉得你从这些人遗留下来的文书中挑选一个认祖归宗算了,这对你有好处,对于那个死人家族来说也有极大的好处。
云初这个时候虽然在守株待兔,却必须分一下兔子的种类,要是接受了商贾们的好意,以后,他打交道的圈子只能是商贾,没有别的任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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