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前情报官员:“美国开始面对20年间种下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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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何远山跟着长叹一声,朝刘雄几人挥挥手,就去安排民夫等事宜去了,云初说的一点错都没有,方正要嘛被打成重伤,要嘛就是断胳膊断腿,总之,这个人马上就要被送去西州驻地高昌养伤了。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只不过,他才鼓捣了两下,就满嘴的血沫子。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塞来玛语音低沉,眼角含着泪,瞅着云初的目光中满是不舍。
给人写家信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充分满足了云初的八卦欲望,同时也让他了解了唐人是如何处理家事的。
羯斯噶皱眉道:“我有帐篷!牛皮的,大的!”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这其实就是胡人英雄们最高的理想,至于这些事情背后的背景,他们是不考虑的,或者说,他们不屑理会。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老家伙精通梵文,吐火罗语,突厥语,最要命的是,他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大唐长安官话!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笔法甚至是长安最流行的飞白。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尔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云初说的话,不是农夫该说的,也不是商贾能说的,更不是一个官员能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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