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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族里的人都知道云初有朝一日一定会杀了葛萨璐的,他们说的非常肯定。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他就是通过买人,卖人抽取一定的利润为生的人,是草原,戈壁,大漠上必不可少的一种人。

“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娜哈不是有你保护吗?”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文书是不同的!

当初,云初告诉方正几个人,他对美食仅仅是略懂,对于医术也是略懂,对于占卜也是略懂……

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就连牧民们已经吃了几千年的牛羊肉,也是云初家制作出来的最好吃!

【编辑:鲍美利】

发布于:永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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