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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云初用木棍扒拉一下暗红色的木炭低声道:“如果你要进他的帐篷的话,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你早就知道要打仗了是吗?”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上午回去之后,我翻阅了关内传来的海捕文书,没有与他年纪,长相相匹配的。”
所以说,这件事通天了,那个阿史那贺鲁除过用自己的人头谢罪之外,没有别的出路。”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不能被他说的话吓住,没有人能知晓老子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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