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哥哥”梁汉文:我是一个50岁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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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唐人好色,对于美丽的女人,不论你是哪一个种族的,只要足够美丽,就能一路畅通地进入长安,获得长安城里的勋贵,富豪,官员,百姓们的欢迎,最后变成长安,洛阳酒肆,饭馆,青楼……等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在塞人部落里,二十八岁的女人养育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事情。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方正大笑道:“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从没有一刻消停过,走马,斗鸡,狩猎,关扑,殴打先生,欺负小姑娘,整天不是在挨揍的路上,就是在挨揍。”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说完话,就准备牵着马让开道路,示意这位粗糙的胖子先行。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贼你妈……贼你妈……贼你妈……”
云初去不远处的小山上去砍柴了。
“城里有地道?”何远山忍不住惊叫起来。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五年前,我在白羊部看到你之后,发现你是我找到的人跟事情中最有意思的。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云初俯身抱起才满六岁的娜哈,按理说死人这种事不应该让她看到,但是呢,在回纥人的部落里,死人是一种常态。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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