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远: 我还在期待喜剧的“神来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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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餐桌上的东西有很多,很多。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说完就抱着云初的肩膀道:“以后哥哥下半辈子是吃奴隶食,还是君子食,就全仰仗兄弟你了。
老羊皮收回鞭子之后就不再动弹了,坐在两个驼峰中间把目光放在蓝天上,思绪看起来变得很长。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老羊皮就是这一带最著名的人贩子。
娜哈跟往常一样,习惯性的骑坐在云初的脖子上,双手抓着云初的新蹼头,大声的喊着“驾驾驾。”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回纥贵族们人人以拥有一条这样的马鞭为荣。
云初把家里所有披在身上的取暖物都披在塞来玛的身上,小小的娜哈则藏身在塞来玛的袍子里。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毫无疑问,云初跟羯斯噶就是后者!
一切都是因果相续相,你如此看重为什么呢?”
习惯草原生活的回纥人其实是不怎么喜欢用柴火的。
“你的大阿波拿下吗?”云初非常关心羯斯噶目前的地位,只有他的的地位高了,才能真正的保护好这母女两个。
而云初却与塞来玛说了很多很多的话,有时候能就着火塘里的篝火,谈论一整夜。
云初见羊肉串烤得差不多了,就取下两根递给了娜哈跟塞来玛先吃。
云初抱着包袱再一次愣住了,他发誓,在所有胡人中,绝对找不出一个比他更爱干净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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